1、夫妻感情并未破裂這里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僅僅是真正的夫妻二人感情沒有破裂,也包括雖然破裂了但沒法提供證據(jù)證明的情況。離婚與否,法院只依據(jù)夫妻感情有沒有破裂。查明確已破裂的,準予離婚,無法查明或沒有破裂的,不準離婚;
2、女方正處于哺乳期或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法律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這一個是個基本的原則性規(guī)定,也是為了保護女方和孩子的權益所設置的,對男方提出離婚的限制性規(guī)定。當然有例外情況;
3、一方是正在服兵役的軍人如果一方是正在服兵役的軍人,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話,需要征得軍人的同意,否則法院不會判決離婚。這是為了保護軍人的利益,為了穩(wěn)定和國家安全。當然,如果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是不受此限制的。只是非軍人一方,需要提供證據(jù)證明軍人有過錯;
4、第一次起訴離婚,對方又明確表示不同意訴訟離婚,需要證明夫妻感情確實已經(jīng)破裂。但在一般的案例中,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如果是第一次起訴要求離婚,一般情況下是不準予離婚的,法院這樣做也是為了給雙方一個和好的機會,給雙方一個冷靜期冷靜冷靜。雖然法院不限制離婚,但也不贊成輕易離婚;
5、一時的激動而起訴的離婚這種情況下,是離不了的。如果放在以前,需要當事人自行到法院提交立案手續(xù)的時候,假如一時激動到了法院,又遇到比較負責的法官或工作人員的話,文明情況就會勸解你回家好好想想再起訴了。現(xiàn)在各地都實行“立案登記制”和“網(wǎng)上立案”了,不必到法院去就可以立案,但如果是一時生氣吵架,一沖動就起訴了,法院審理查明情況也會勸原告撤訴或直接判決不準離婚的;
6、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民法典規(guī)定的離婚條件有哪些
1、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2、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