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假離婚逃避執行將承擔法律風險 申請執行人遇到類似情況,應通過兩方面向法院提供線索。
一是查找被執行人夫婦目前的具體住址,了解雙方是否仍然居住在一起,方便法院采取相應的措施。
一般案件中,申請執行人對于被執行人的情況相對法院工作人員更加了解,而執行法官由于事先對當事人不了解,且承辦案件較多,無法時時去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因此申請人必須積極配合法院查找被執行人的具體住址。
二是向法院提供盡可能多的關于被執行人夫妻的財產線索,具體包括糾紛發生之前一直到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夫妻的經濟狀況及財產線索,方便法官查找?! ?/p>
事實上,借助離婚的作法惡意逃避執行,將面臨一定的法律風險。首先是要承擔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責任,一旦法院認定被執行人通過虛假訴訟逃避執行,將面臨拘留、罰款等司法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同時這樣的離婚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風險,當夫妻一方通過離婚行為將所有財產轉移到另一方的名下后,若夫妻雙方感情徹底破裂,接受財產的一方假戲真做,轉移財產一方將面臨人財兩空的困境?! ?/p>
對于那些妄圖通過離婚惡意逃避執行的人來說,虛假訴訟必將被法院查明,當事人不僅有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有可能人財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