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后房子是共同財產嗎
結婚之后的房產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購買或接受贈與且沒有明確說明歸一方所有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到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沒有特別說明歸一方所有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婚后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買的房子,如果沒有特殊約定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買房的錢是誰的?什么時候出資購買的?這是認定夫妻共同房產的兩大核心要素。因此,夫妻登記結婚后對房產有共同出資行為,房產才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額出資買房,房屋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為該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
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者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則認為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屋歸夫妻共同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三、婚后買的房,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買的房,一般算是夫妻共同財產的。
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