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調查取證步驟
人民法院派出員應當向被調查人出示證件,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取得被調查人的配合,法院的調查取證應當制作調查筆錄,調查筆錄經被調查人校閱后,由被調查人、調查人簽名或者蓋章。
民事調查取證步驟
二、民事訴訟法院調取證據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三、調查取證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1、圍繞事實。調查取證,一定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證據的目的就是為了證明事實,所以調查取證的關鍵點就是要圍繞著事實來找,只要找到切合事實的證據,才會對案件的勝訴有用。
2、合法手段。調查取證,還必須要采取合法的手段去搜集,證據是否有效,證據的合法性是關鍵,雖然你的證據和事實相關,但你的證據來源不合法,從法律上的有效性來說也得不到采信。
3、積極主動。調查取證,還應該堅持積極主動,積極主動的進行取證,才能避免被動地被牽鼻子走,特別是被當事人牽著鼻子走,讓自己越來越被動。
4、注意主次。調查取證,還必須要注意搜集證據的主要性和次要性,跟案件事實相關的證據,就是主要證據,就一定要及時搜集,假如跟案件事實關聯性不強,那這份證據就是次要性的證據,先搜集主要證據,再搜集次要證據。
5、注意關聯。調查取證,還必須要注意證據的關聯性,證據與案件事實是否有關,就是證據的關聯性,假如與事實無關,關聯性就不強,假如于事實有關,關聯性就強。
6、注意全面。調查取證,還必須要注意證據的全面性,搜集證據一定要盡可能多的搜集,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證據能夠更全面的證明案件事實,證據多,就更有勝訴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