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查取證可以調查什么?
感情不穩定即將離婚的夫妻常會委托相關的機構進行調查取證,可能為將來的離婚做一個調查取證,這些調查機構大多會提供兩種服務,一種是婚外情的證據收集,另一種則是關于夫妻之間共同財產的調查,通過調查出來的結果來證明對方是否有隱匿而已損耗或者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二,調查取證的機構有哪些?
關于婚姻關系的調查證明的,證明是否有重婚的行為或者是證明是否有合法登記的,可以到相關的民政局或者戶籍科進行調查取證;也可委托私人的調查機構進行調查,但要注意對個人隱私的保護;也可委托律師,按照法律的途徑,例如律師向法院提起調查令的方式進行調查取證。
三,注意調查取證手段的合法性
1、如果個人無法有效地取得相關的證據,采用委托私家偵探的方式進行調查的,私家偵探偷拍的證據是否有效?如果該偷拍行為所得的照片確實是合法的夫妻關系委托的,且不侵犯和泄露他人隱私的,是可以作為有效證據的。
2、如果采用的是破門而入等暴力手段,非法進入他人住宅所收集的證據,是不合法的,這是屬于侵犯他人隱私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在實踐中,可以發現,對于婚姻的調查取證中,法院以及民政部門這些國家機關所能調查的范圍以及證據的力度都是有限的,往往只能浮于表面,所以,個人是可以委托調查公司或者是私家偵探進行調查的,但要注意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行使。